術語
(1)對稱閥門
沿著通過閥體兩端面的軸線,在啟閉件中線兩側具有相同內部結構尺寸的閥門。
(2)非對稱閥門
沿著通過閥體兩端面的軸線,在啟閉件中線兩側具有不相同內部結構尺寸的閥門。
一般要求
1)可雙向安裝的對稱閥門只在一個安裝方向上進行試驗。可雙向安裝的非對稱閥門應在兩個安裝方向上各進行一次試驗,可以用同一臺閥門整修后進行第二次試驗,亦可用另一臺相同的閥門進行另一個安裝方向的試驗。只能單向安裝的閥門應在規定的安裝方向上進行試驗。
2)除非絕熱材料是試驗閥結構設計的組成部分,否則,試驗期間不能采用任何形式的絕熱材料對其進行保護。
3)如果試驗閥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裝有齒輪箱或其他類似的手動裝置,那么,試驗時也應裝有。如果試驗閥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可裝可不裝齒輪箱或類似的手動裝置,則裝有齒輪箱或類似手動裝置的試驗閥,其試驗結果可用來評定不裝齒輪箱或類似手動裝置的閥門,反之不行。
4)如果試驗閥裝有壓力泄放裝置,并且該裝置是作為其結構的一個組成部分,在耐火試驗期間該裝置動作,試驗應繼續進行。且通過該裝置的泄漏量應計入試驗閥的外泄漏量。
如果壓力泄放裝置只是為了耐火試驗的安全而設置的,試驗期間若該裝置動作,則應停止試驗。
5)耐火試驗應采取下述安全措施:
①所有試驗設備以及試驗閥本身均應清潔,并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況下。試驗箱周圍應設置適當的防護裝置;
②試驗人員應有防護措施;
③對于進、出口側均有密封副且在使用中能夠同時密封的試驗閥,應在其中腔連接一個壓力泄放閥。
6)在高壓試驗、低壓試驗及操作試驗階段試驗閥不作調整。
試驗系統
閥門耐火試驗的推薦試驗系統見圖2-31。如果其他壓力源能滿足ISO 7842的要求,并保證安全可靠,則也可采用其他壓力源給系統加壓。

(1)試驗系統的一般要求
1)試驗系統不應使試驗閥承受可能影響試驗結果的外加作用力。
2)與試驗閥直接相連的進口側管道公稱尺寸的確定方法為:當試驗閥的公稱尺寸DN<50 mm時應不小于試驗閥公稱尺寸的一半;當試驗閥的公稱尺寸DN≥50 mm時應不小于25 mm. 距試驗閥至少150 mm的管段都應處在火區內。試驗閥出口側管道的公稱尺寸DN應在15 mm至25 mm之間,其設置應有一定的斜度,如圖2-31所示。
3)試驗閥與試驗箱壁之間應至少留150mm的水平間隙,試驗箱頂部至少比試驗閥頂部高150mm,如圖2-31所示。
4)安裝試驗閥時應使閥桿和通道均處在水平位置,但止回閥應按其正常的操作位置安裝。
5)用水作為試驗介質。
6)用氣體作為試驗燃料。
7)試驗過程中可以調整試驗系統中除了試驗閥以外的設備,以保證溫度和壓力值達到本標準的規定。
(2)試驗系統專用設備的作用及要求
1)阻汽管的作用是將試驗閥進口端液體的冷卻作用減到最小。
2)壓力表的精度不低于1.5級。被測壓力值應在儀表量程的30%~70%范圍內。
3)測溫塊用碳鋼制成,其尺寸如圖2-32所示。測溫塊的中心放置熱電偶,測溫塊與熱電偶插管的連接螺紋按GB/T 7306{(55°密封管螺紋》的規定。對于公稱尺寸DN≤150 mm的試驗閥,應設置兩個測溫塊,如圖2-33所示。對于公稱尺寸DN>150mm的試驗閥,應設置三個測溫塊,如圖2-34所示。
4)熱電偶用于測量溫度,熱電偶的最小讀數應小于或等于1℃。測量火區溫度熱電偶的設置如圖2-33和圖2-34所示。



5)計量容器的尺寸要適當,以便于收集并計量試驗時通過試驗閥泄漏出的介質。
6)水位計用于測量試驗時的用水量。
7)與試驗閥中腔相連的壓力泄放閥是用來防止試驗閥中腔積集的液體因汽化升壓可能引起閥體的破裂。
壓力泄放閥的整定壓力為試驗閥20℃時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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